
圖片文字摘要:
此圖為法務部廉政署的宣導海報,主題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標語為「勇敢揭弊,安心有保障」。視覺設計包含法務部廉政署徽章、一把象徵保護的雨傘圖示,以及一個哨子圖示,背景為紫色與金色的幾何斜紋妝點。

圖片文字摘要:
此圖為法務部廉政署關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的詳細宣導海報。內容強調「3保1減1金」,泛公部門揭弊者可享有工作保障、身分保密、人身保護、責任減免及揭弊獎金。法案旨在維護公共利益、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並提供具體的適用範圍資訊。
法案簡介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為我國首部揭弊保護專法,於2025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同年7月22日施行,以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保障泛公部門揭弊者權益,並建立揭弊友善文化,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共創廉潔社會。
適用範圍(泛公部門)
- 政府機關(構):
- (1) 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
- (2) 行政法人
- (3) 公立學校
- (4) 公立醫療院所
- (5) 公營事業
- (6)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 國營事業
- 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
保障措施(3保 1減 1金)
- 工作保障
- 身分保密
- 人身保護
- 責任減免
- 揭弊獎金

圖片文字摘要:
此圖表說明「揭弊程序」及相關法律保障。揭弊需由適格揭弊者「具名」且「有事實合理相信」後提出。流程涵蓋泛公部門(政府機關、國營事業等)針對特定弊案(如貪污、違反採購法等)向受理機關(檢察機關、監察院等)檢舉,進而啟動案件調查。下方詳列工作保障、人身保護、身分保密、責任減免及揭弊獎金等五大保護措施。
揭弊程序流程說明
- 揭弊條件:適格之揭弊者 + 具名 + 有事實合理相信。
- 對象(泛公部門):政府機關(構)、國營事業、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
- 特定弊案範圍:
- 刑法瀆職罪章、貪污治罪條例。
- 包庇犯罪(以法律有規定刑事處罰者為限)。
- 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違反政府採購法。
- 法官應付評鑑行為。
- 危害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之行為、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之行為。
- 受理揭弊機關:公部門主管/首長、國營事業/受控團體負責人、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察院、政風機構。
具體保障措施內容
| 保障類別 | 具體內容 |
|---|---|
| 工作保障 | 禁止不利措施、回復原狀、損害賠償、工資補償金、禁止揭弊條款無效、申請再任公職、揭弊抗辯優先調查、舉證責任倒置。 |
| 人身保護 | 準用證人保護法之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
| 身分保密 | 承辦人員負保密義務(違反者加重刑責)、揭弊者得要求個資保密及適當隔離。 |
| 責任減免 | 洩密責任免除、共犯刑責減免。 |
| 揭弊獎金 | 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給予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