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73
:::
羅博仁 - 人事公告 | 2021-02-18 | 點閱數: 191

主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 4 日,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2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100231255 號函辦理。
二、基於防疫需要,各校(園)人員於 110 年 2 月 18 日至 21 日間,如需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或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照顧需求,除得依現行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定以事假(家庭照顧假)、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外,家長其中 1 人亦得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
三、防疫照顧假乃為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之特別措施,各校(園)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

:::

主題專區

https%3A%2F%2Fwww.gtes.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