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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呂孟怡 - 學務處公告 | 2025-09-04 | 點閱數: 108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 動態課程  錄取名單如下

羽球

舞蹈

武術

每週三 12:40~15:50

每週三 12:40~15:50

每週一、二 16:00~17:20

二甲古 O 霆

二甲陳 O 勳

二乙蘇 O 弘

二乙朱 O 騏

二乙林 O 富

三甲陳 O 璇

三甲賴 O 叡

三甲謝 O 洹

三乙莫 O 豪

三乙林 O 宸

三乙王 O 芷

三乙李 O 儀

三乙蔡 O 桓

四甲郭 O 均

四甲王 O 祐

四甲林 O 諺

四甲陳 O 昕

四甲邱 O 榕

四乙黃 O 宏

四乙陳 O 霆

四乙蘇 O 均

四乙陳 O 傑

四乙許 O 琳

五甲林 O 丞

五甲錢 O 旻

五甲李 O 詳

五甲王 O 堯

五甲胡 O 榕

五甲陳 O 旭

五甲陳 O 仁

五乙蔡 O 樺

五乙林 O 希

五乙陳 O 佑

五乙楊 O 恩

五乙周 O

六甲馮 O 翔

六甲林 O 丞

六甲陳O

六甲胡 O 晏

六乙陳 O 羽

二甲黃 O 晽

二甲何 O 昀

二甲劉 O 昀

二甲黃 O 暄

二乙蔡 O 妮

二乙黃 O 紜

三甲廖 O 米

三乙莊 O 語

四甲許 O 睿

四甲張 O 芹

四甲郭 O 卉

四乙李 O 妍

五乙陳 O 唯

六乙范 O 瑄

 

一甲黃 O 恩

一甲黃 O 鈜

一乙胡 O 碩

一乙馮 O 程

二甲陳 O 勳

二甲林O

二乙朱 O 騏

四乙蘇 O 均

 

 

 

 

 

 

 

 

 

 

 

 

 

 

 

 

 

 

 

 

 

 

 

 

課後社團開課注意事項         

親愛的家長好:

 現在是資訊發達的時代,為了讓孩子多元健康的發展,學校開了不同形式的社團讓孩子做選擇,且採不收費的方式,因此希望貴家長與孩子能共同遵守以下規定,維護大家的上課環境。

請家長務必教導孩子,參加社團要遵守

  • 進入課後社團場地/教室後不可喧嘩、嬉戲,請安靜等待社團老師。
  • 請學生自備水壺、毛巾、社團(球拍)所需個人物品。
  • 上課結束,請清潔場地,勿造成原教室師生的困擾。
  • 若需請假,請家長聯絡導師或學務處,以利掌握上課人數。
  • 社團活動結束後,學生統一放學,請家長、安親班準時接送學童。
  • 開課後兩週為「課程試上體驗週」,第三週開始即不可更換社團。
  • 如因學生個人行為影響社團上課、與他人起衝突:
    第 1 次貼單-警告
    第 2 次貼單-停課 2 次
    第 3 次貼單-停課 4 次
    第 4 次貼單-停課至學期末,請家長自行規劃學童課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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