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官田區官田國小 108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資格:
(一)應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三)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四)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貳、上課期間:自 108年 8月 31 日起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參、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鐘點費 320元之領取資格,以市府教育局最新規定為準),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肆、徵選之教學科目與節數:
(一)科目:自然學習領域;社會學習領域;生活課程;彈性節數-書法;依學校排課聘請專長教師數名。
(二)節數:錄取教師之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依學校需求排定後再行通知。
伍、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酌
減或取消。
陸、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6至 108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17 日(星期六)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招考 公告時間 |
108年 8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20.116.63.6/gwww/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
(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柒、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
第 1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13 日(星期二)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17 日(星期六)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19 日(星期一)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次招考 報名時間 |
108年 8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6時至 108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 16 時 00 分 (假日不受理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官田區官田里 11號,電話: 06-6901195轉110)
三、應繳交證件:
(一)資料登錄:有意者請於各次招考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完成資料登錄。
(二)繳交資料:
1.「報名表」、「切結書」及「准考證」(報名現場填發)各一份。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5.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6.個人履歷表一式 3份(含個人簡介、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務
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5頁,個人資料恕不寄
還)
7.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實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三)繳交期限:報名期限內送達本校教務處。
四、方式:採現場親自報名及委託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註:從候用名冊招考才需加註) |
第 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第 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玖、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 08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 08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 08月 21 日(星期三)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次招考甄選日期 |
108年 08月 23 日(星期五)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8時 30 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拾、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
1.自然領域:五年級(五上南一版第二單元植物世界、教材教具自備)
2.社會領域:五年級(五上康軒版第一單元臺灣在哪裡、教材教具自備)
3.生活課程:一年級(一上康軒版單元自選)
4.彈性領域:書法—書法教學為內容(教材教具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分鐘第一次響鈴, 10分鐘第二次響鈴,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含自我介紹、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國小教育教學為範圍)。
(二)時間:每人 5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
四、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拾壹、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8月 14 日(星期三)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8月 19 日(星期一)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8月 21 日(星期三)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第 4次甄選結果公告 |
108年 08月 23 日(星期五) 17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8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8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8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12時00分前 |
第 4次招考成績複查 |
108年 08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三、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15 日上午 12 時、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20 日上午 12 時、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22 日上午 12 時前報到,經第 4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8 年 08 月 26 日上午 12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
拾貳、其他
一、如遇臺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或天然災害、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120.116.63.6/gww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6-6901195轉110 (教務處) 信箱: nimble886@gmail.com
五、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 06-6901195轉 110 (教務處)
六、考試相關事項:06-6901195轉110 (教務處)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